四川天府新区、成都东部新区、成都高新区及各区(市)县科技主管部门,各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:
根据《成都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资助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成科字〔2023〕48号)相关要求,我局正在对成都市第一、二批已备案的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开展绩效评估工作,符合条件的单位已按照我局《关于组织开展2023-2024年度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运营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》填报了2023年7月15日-2024年7月15日期间运营绩效数据。为完整评估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2024年度的运营情况,请前期已填报的单位补充填报2024年7月16日至2024年12月31日的运营绩效数据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填报对象
成都市第一、二批已备案的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。(见附件)
二、填报程序
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运营主体登录“西部中试综合服务平台”(https://www.cdkjfw.com/pilotServiceWeb/home),在“2024年度绩效报告”页面完成补充填报。
三、填报时间
请各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于2025年4月25日17:00前完成补充填报。
四、数据应用
补充填报数据将作为2024年度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绩效评估和运营资助的重要依据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 本通知中的评估内容、程序、评审要点等与原通知《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开展2023-2024年度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运营绩效评估工作的通知》保持一致。
2. 请各区(市)县科技主管部门加强督促指导,确保各单位按时、真实、完整填报数据。未按要求补充填报或填报不实的单位,经查实将按《成都市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资助管理办法(试行)》有关诚信监督条款处理。
附件:成都市第一、二批备案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清单
成都市科学技术局
2025年4月10日
(联系人:陶航宇,王昊;联系电话:028-61881740,028-62788673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