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相关企业:
按照四川省科技厅《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与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》、成都市科技局《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〈关于组织开展四川省2025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服务与认定管理工作的通知〉及成都市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》相关安排,成都高新区将直接受理辖区内企业的纸质申报材料,为做好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第四批次申报工作,现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时间
第一批次申报时间:3月10日—3月31日
网上申请受理时间:3月10日9:00—3月28日17:00
二、材料受理地点及时间
地址: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3楼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
受理时间:3月10日—3月31日(工作日:9:00—12:00;13:00—17:00)
电话:028-61106800
三、申报材料要求
(一)申请方式
按照相关要求,由专人在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”(网址:http://www.innocom.gov.cn/)进行网上申报,并管理好账号和密码。提交后待省高企办在网上审核通过,方可从网上生成PDF文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并签字、盖章。若审核未通过,可根据未通过原因作相应资料修改、补充和完善,再次网上提交申请材料。申报材料请严格按照各批次时间提交至纸质材料受理地点,各类材料一式1份。
1.申请方式一:告知承诺方式
企业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,申请企业参照《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》(国科发火〔2021〕362号)文件执行。
2.申请方式二:非告知承诺方式
企业选择非告知承诺制办理的,申请企业应当按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提供有关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,申报材料不退还,企业注意留底。所有资质、证明、证书,如企业营业执照、知识产权等需带原件,待查验后退回。
(二)申请高企认定应提交的书面材料(一式一份)
1.《高企认定申请书》(在线打印并签名、加盖企业公章)。
2.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《营业执照》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。
3.知识产权相关材料(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、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)、科研项目立项证明(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)、科技成果转化(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、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)、研究开发组织管理(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)等相关材料。
4.企业高新技术产品(服务)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,相关的生产批文、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。
5.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,包括在职、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、人员学历结构、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。
6.经具有资质并符合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国科发火〔2016〕195号)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(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,下同)研究开发费用、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(服务)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,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。
7.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(包括会计报表、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)。
8.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(包括主表及附表)。
(三)申请高企认定应提交的电子版材料(一式一份)
1.《企业注册登记表》(在线填报后导出)。
2.《高企认定申请书》(由省高企办审核通过后导出)。
注意事项:
1.对涉密企业,须将申请认定高企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,确保涉密信息安全。
2.提供的纸质专项审计报告须为原件,申报材料要求双面打印、复印,清晰可辨,书脊标示企业名称,简装尽量做成一本,禁用活页夹、塑料封皮。
3.企业所有申报材料应保证真实有效,一经发现核实提供虚假材料的,自动丧失申报资格,并纳入诚信黑名单。
4.未尽事宜,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。如有变化,另行通知。
四、申报驻点答疑地点及时间
地址:天府五街200号菁蓉汇7号楼3楼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
受理时间:3月3日—3月7日(工作日:9:00—12:00;13:00—17:00)
电话:028-61106800
五、咨询方式
1.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产业处:
028-86668923、028-86710230
2.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:
028-68107842、028-68107837、028-68107832
3.成都市科学技术局高新处
028-61881732
4.成都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企业服务部:
028-62676761
5.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项目处:
028-63911986
咨询QQ群:1103593025
成都高新区科技创新局
2025年3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