川经信企业函〔2024〕577号
各市(州)经济和信息化局:
为加快推动我省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,提升专业化能力和水平,激发涌现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,按照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〈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〉的通知》(工信部企业〔2022〕63号)要求,经企业自愿申报、市(州)推荐、专家评审、现场核查、社会公示等程序,经9月29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,新认定1394户企业为2024年度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,564户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通过复核。现将名单予以公布。有效期为2024年10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。该名单公布后,《关于公布2021年度四川省“专精特新”中小企业及通过复核企业名单的通知》(川经信企业函〔2022〕36号)及以前认定名单作废。
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
2024年9月30日